在评审会议前后,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:
一、在召开评审会议前,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必须将《评审对象花名册》报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,并填写《申请召开评委会会议的函》。人事职改部门审查评审对象的呈报材料,书面复函同意后,方能召开评审会议。未经批准召开的评审会议,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。
二、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期间,要组织评委会委员、评审组成员学习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有关政策、规定,统一思想,明确任务。评审时,要分别向评审组、评委会报告有关评审材料审查的情况。
三、建立评审会议记录备查制度。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时间、地点、出席会议人员名单、会议议程、评审对象、委员或成员发言要点、投票结果等。
四、评审工作结束后,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将评审结果报送人事职改部门办理资格报批。
五、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公布,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填写资格证书,报发文公布单位审核后发证。
六、按原呈送渠道退回评审材料。